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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兰登堡协奏曲》简介及创作历史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03:31:51

勃兰登堡协奏曲,是德国作曲家J.S.巴赫(1685~1750)众多管弦乐作品中最为著名的一组乐曲。全曲共6首,编号BWV1046-1051,每首的乐器组合各不相同。

这组乐曲被瓦格纳称为“一切音乐中最惊人的奇迹”。

曲集简介

第一乐章

这六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都是以活泼明快的气氛开始,是一种典型的社交音乐和当时这类音乐的标签,适用于任何仪式、庆典、宴会等场面。

整个乐章只建立在一个单一的主题之上。巴赫在创作上坚持着每次只做一件事的古老原则,在一个音乐内核中尽情挥洒自己的才能。

第二乐章

第二乐章都是抒情的慢板乐章。这里既有沉思、忧伤情绪又有充满诗意田园画卷。

第三乐章

第二、四、五首以赋格体结束。一个音乐主题飞翔在乐队的各个声部之间,变化多端、穿梭往来。赋格曲就象延绵起伏的山脉、海浪一样错落有致,乐队中每个声部的个性都能被听到。第一、三、六首采用民间舞曲体裁,热烈欢快的民间舞蹈正适合套曲的结束。

创作历史

1721年巴赫收集了他的六首最好的协奏曲献给勃兰登堡的克里斯蒂安·路德维希侯爵,这就是著名的《勃兰登堡协奏曲》(Brandenburg Concerto)又名伯兰德伯格协奏曲,这部协奏曲一共六首,编号BWV1046-1051。

这六首协奏曲,一般被认为是巴赫为当时的勃兰登堡大公克里斯蒂安·路德维希而作的乐曲,但据德国音乐学家海因里希·贝塞勒(Heinrich Besseler)严格的考证,它们实际是为当时克滕的青年王子利奥波德而作,利奥波德是一位高水平的音乐爱好者。

1718到1719年冬,巴赫从克滕到柏林,为勃兰登堡大公演出,大公叫巴赫送一些作品给他,巴赫从他在克滕创作的作品中选了这六首协奏曲,抄完加上献词献给了大公。这六首协奏曲本不是一套,各首需要的乐器组合不同,所以巴赫对它们所起的标题是《六首不同乐器的协奏曲》。

这些协奏曲,巴赫使用了当时有可能的乐器编制,但大公的音乐班子只有六位乐手,而这些协奏曲中即使配器最少的第六首也需要七件乐器,根本无法演奏,所以这些作品在大公的收藏室内搁置了十三年。

大公去世后,召集的乐手解散,不用的乐谱以一部协奏曲四十八个分尼的废纸价格卖掉。幸运的是这些协奏曲被巴赫的弟子、当时著名的作曲教师奇伦贝格买去,后来被送给了他的弟子——普鲁士亚马利亚公爵之女,也就是腓特烈大帝的妹妹,这些手稿才得以保存。

乐曲评价

该组曲展现了绚丽多彩而又富于独创性的对比,华丽而高超的复调手法,活跃而宏伟的旋律,可以说,巴赫用这首作品把大协奏曲这种当时已经趋于过时的体裁推向了最后的高峰。

乐曲共六首,其中第三首和第六首属于乐队协奏曲,第一首、第二首、第四首、第五首属于大协奏曲。《勃兰登堡协奏曲》是巴赫管弦乐作品登峰造极之作。

这六首大协奏曲是巴赫同类作品中最伟大的杰作,也是他自由发挥其技能的最佳范例之一,被后人称为是所有合奏协奏曲中最优秀的作品和巴洛克协奏曲的典范。这个时期正是巴赫创作的顶峰,作品丰富而优秀。

在这组作品中,巴赫以鬼斧神工的熟练技巧展开动机,而除了创造纯粹的欢愉之外,并无其它任何意图。巴赫动员了当时所有可能的乐器编制,同时更借助了巧妙的乐思应用。

六首协奏曲的风格迥异,不仅乐器组合彼此不同,而且协奏方式也各异。第一、三首中没有独奏乐器组显现,协奏关系表现为在乐队分与合的布局之中,接近室内交响乐的风格。

第二首是长笛、双簧管、小提琴和高音小号的四重协奏曲,高音小号和第一协奏曲中高音小提琴的音色,在现代的乐队中是很难听到的。

第四首是小提琴和两支长笛的三重协奏曲。第五首是羽管键琴、小提琴和长笛的三重协奏曲。值得注意的是,该首协奏曲在第一乐章结束前的那一大段的羽管键琴独奏,或许正是现代协奏曲中华彩乐段的鼻祖。

第六首是两把中提琴的二重奏,风格规矩典雅,这首作品至今是中提琴的著名重奏曲目。

这六首协奏曲,大约在三到四年内写成,其中第二、第四、第五号遵守的是合奏协奏曲的形式,其它三首则有所区别。

在巴赫时代,巴赫所遵循的创作形态,是艺术与技术两者的合成体。在他的作品中,并不表现主观意志,歌颂的是神的荣光,这些协奏曲,从形式上考虑的是当时宫廷中社交的需要。在这样的形式下,自由地展开自己对艺术的感悟能力与超人的技能。

《勃兰登堡协奏曲》在巴赫一生浩如烟海的作品目录中并不醒目,但却是管弦乐作品中的典范之作,至今仍是世界各大乐团的保留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