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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莺传》作品鉴赏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00:24:33

作品赏析

《莺莺传》于叙事中注意刻画人物性格和心理,较好地塑造了崔莺莺的形象。崔莺莺是一个在封建家庭的严格闺训中长大的少女。她有强烈的爱情要求,但又在内心隐藏得很深,甚至有时还会在表面上作出完全相反的姿态。本来,通过她的侍婢红娘,张生与她已相互用诗表达了爱情。可是,当张生按照她诗中的约定前来相会时,她却又“端服严容”,正言厉色地数落了张生的“非礼之动”。

数日后,当张生已陷于绝望时,她忽然又采取大胆的叛逆行动,主动夜奔张生住所幽会,“曩时端庄,不复同矣”。崔莺莺的这种矛盾和反复,真实地反映了她克服犹豫、动摇而终于背叛封建礼教的曲折过程。但是,她在思想上又始终未能彻底摆脱社会、出身、教养所加给她的精神桎梏。她仍然认为私自恋爱结合是不合法的,“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因而在她遭到遗弃以后,就只能自怨自艾,听从命运的摆布。这又表现了她思想性格中软弱的一面。作品中对这一形象的刻画,传神写态,有血有肉,异常鲜明。

作者为了替张生遗弃崔莺莺的无耻行径辩解开脱,竟藉其口大骂崔莺莺为“尤物”﹑“妖孽”﹑“不妖其身﹐必妖于人”,这就不仅使得人物形像前后不统一,也造成了主题思想的矛盾。诚如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说:“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尽管如此,读者从作品的具体描述中却仍然感到崔莺莺令人同情,而张生的负心,则令人憎恶。应该说作品的客观艺术效果与作者的主观议论评价是截然相反的。

前语之,后前不一,文过非饰,余有异,敢叙一二。本自非正,乃归正之,人道张生无情,始乱终弃。姻缘之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者,夫妇之道,崇敬之,不敢以私心害法,媒妁之言,该无偏,以示明正。故有八抬大轿,明媒正娶之意。两者之缘,本自私心,何敢正堂。且后以外兄见之,女以否。何故?盖怨念之随。后者当之,妻为正,独尊,势比阴阳。妾,以美色私意财货称之。两者焉能并取。诸辈以情爱为夫妻之本,随今,男女之道不尊,私意比离,天下弥乱。庭不正,与天下纯然,可乎!

后世影响

《莺莺传》在唐传奇的发展中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它之前小说,如《离魂记》、《任氏传》、《柳毅传》等反映爱情生活的作品,都多少带有志怪的色彩。《莺莺传》写的则是现实世界中婚恋人情。自它开始,陆续出现了《李娃传》、《霍小玉传》,使唐人传奇中这类题材创作达到了顶峰。

《莺莺传》是唐人传奇中影响最大、流传最广的传奇作品之一,故事广泛流传,北宋以降,士大夫“无不举此以为美谈,至于倡优女子,皆能调说大略”。当时,李绅就受其影响,写了《莺莺歌》,宋代有赵令畤《商调蝶恋花》鼓子词、《莺莺传》话本、《莺莺六幺》杂剧,金代有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元代有王实甫《西厢记》杂剧,明代有李日华《南调西厢记》、陆采《南西厢》,清代有查继祖《续西厢》杂剧、沈谦《翻西厢》传奇等。直到今天,活跃在电影、电视以及各种剧目中的西厢故事,《莺莺传》仍是其源头。

人物形象

张生

关于张生的原型,旧有张籍(文昌)、张珙(君瑞)、张先(子野)三说﹐皆误。

宋代王铚在《〈传奇〉辩证》考证张生为元稹本人。

宋代赵令畤在《侯鲭集》第五卷,《辩传奇莺莺事》中论证最为详细。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莺莺传》者,……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

今人吴伟斌著《元稹考论》,商榷鲁迅、陈寅恪、岑仲勉等名家的权威结论,否定“张生自寓”说。

莺莺

关于崔莺莺的原型,王铚认为莺莺是元稹姨母郑氏与永年县尉崔鹏之女崔氏,即元稹的表妹。

近人陈寅恪从元稹诗集一首《曹十九舞绿钿》,假定“曹十九”是“曹九九”的讹误,又说“九九”二字古音与莺鸟鸣声相近,认为崔莺莺应是名叫“曹九九”的“酒家胡”,“此女姓曹名九九,殆亦出于中亚种族”,因“中亚胡人善于酿酒”,得出曹九九是“酒家胡”的结论。

还有一些其它说法,今人卞孝萱在《元稹年谱》中指出,“‘工于投机取巧之才人’元稹,怎么忽然蠢起来,把一个社会地位低下的‘酒家胡’,说成自己的姨妹?”。

吴伟斌在《元稹考论》和《元稹评传》中对《元稹年谱》、《元白诗笺证稿》等进行纠谬,重新考证了元稹的为人和其作品,“解决了学术界关于元稹一直无法自圆的诸多问题”。人物考证至今仍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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