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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打猎的工具都有什么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09:11:30

有的氏族长期地一直从事狩猎活动,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主要手段。由于地理条件的差异和气候的不同,原始人狩猎的对象也不会完全一致,但是狩猎发展的基本规律到处则是一样的。人类的童年时代,凶猛残暴的野兽对人类是一个极大的威胁。为了预防猛兽的突然袭击,人们不得不居住在树上。早期的人类还缺乏主动向猛兽进攻的能力,所以在采集食物的活动中,随时都得警惕猛兽的到来。

《韩非子·五蠹》中说的:“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正是对这一阶段情况的描述。原始人为了生存,与前来危害自己的野兽进行防御性搏斗,这无疑是经常发生的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始人依靠群的力量,在长期与野兽搏斗的实践中,不断提高了战斗能力,在血的教训中,不断丰富自己的战斗经验。

有目的地进行狩猎活动,第一,反映了原始人经济生活领域的扩大;第二,反映了原始人生产斗争水平的提高,由被动防御转向主动进攻。但是,关于远古时代人们狩猎活动的具体情况,我们谁也没有亲眼见过。不过把考古发现和民族学资料结合起来研究分析,还是可以知道一些大体的情况。特别是对狩猎工具的研究,它会更好地帮助我们对狩猎情况的了解。

木棒和木矛

木棒在古代是到处都可以取得的。人们在与野兽搏斗中,从树上折断一枝就是武器,木棒拿在手中便是手臂的伸长,可以横冲直撞地打起来。木矛,其实就是把木棒的一端加工成尖就行了。木矛与木棒相比较,不仅能打,而且还能进行刺杀。木矛是人们加工的最原始的自卫的武器,也是人们狩猎的武器。

《吕氏春秋·孟秋纪》中说:上古时代“剥林木以战”,就是指使用木棒,木矛进行战斗。木矛使用了很久之后,出现了木棒一端捆绑鹿角或石矛头。新石器时代发现了磨制的石矛头,不过石矛头刺杀的效果并不一定比削尖的木矛头好多少。

石块与石球

类人猿遇见了自己的敌人,也知道拾起石块去砸击对方。进入人类社会,天然的石块也往往是人们应急的武器。石块用作武器,主要是较远距离的投击。在蓝田、河、丁村文化中都发现了打制的石球,石球当有它特殊的用途,人们不会把它与石块一样去投击,如果也作投击使用,打制成石球就显得毫无意义了。许家窑遗址中发现了很多石球,而且打制得比较认真,个个都是滚圆的。关于石球的用途,不少人都认为它是一种狩猎武器。

据说有一种武器叫做流星索,是用皮条的两端系着大石球。在狩猎时,把流星索向野兽抛去,当然这是要有一定技术的,只要抛中野兽时,流星索就会把野兽绊倒,人们便蜂拥而上,手拿木棒、木矛或石块把野兽打死。到了新石器时代,不仅有石球,而且还有陶球,因为有的体积较小,又称为弹丸。较小的石球和陶球,不是作为流星索去猎取大兽,当是猎取鸟类和小兽的一种工具,这种工具便是弹弓上所使用的弹丸。

弓箭

弓箭的出现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事情,我们准确的知道,在距今二万八千年前的峙峪遗址中发现了最早的原始石簇,其原料系燧石片制成。石簇是弓箭出现的证明。弓箭是一种有较高力学原理的复合性工具,它是人类智慧大踏步前进的象征。恩格斯曾高度地评价说:“弓箭对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和火器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

弓箭在当时狩猎中是进步的工具,它可以远距离射杀鸟兽,人们躲在隐蔽处,攻其不备,使鸟兽毫无知觉地应弦而倒,这比面对面搏斗不知要减少多大的疲劳和危险。原始社会的弓箭我们没有见过,但是箭簇发现的不少,在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经常会发现石簇、骨簇或蚌簇。参照后期的弓箭,我们可以推知当时的簇必有箭杆,搭箭拉弓射向目标。

“在原始人的诸般武器中,弓的射速极高、射程极远而又射力极强,特别是同矛和短矛比起来,这就更加明显。用手投矛,可投出30--40公尺,如藉助于投矛器,可投出70-80公尺。而弓的射程则达80-100公尺或者更远;印第安人的重弓的射程竟达450公尺。······弓的射力也是特别出色的。阿拉斯加的爱斯基摩人的箭,在近距离时能把鹿射穿。北美阿帕赤部落的射手能在三百步以外射穿人。”

弓箭的发明,不仅提高了当时的生产力,而且对后世也具有深远的影响。网罟和网坠《易经·系辞》中有“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的记载。这段话说明在远古时代用绳制作的网罟,是猎兽和捕鱼的一种工具。《世本》说:伏牺时“句芒作罗”,“芒作网”。罗,也是属于网一类的工具。

旧石器时代的网我们没有见过。新石器时代的网我们虽然也没有见过,但是从彩陶花纹中可以看到网的简单图象。用网罗狩猎的主要对象,是一些力量不太大的野兽和飞禽。其方法是事先把网罗安置好,人们从另一端追击野兽,使其向网罗方向逃跑,如果投入网罗,即可按计划擒获。新石器时代遗址经常发现有陶网坠或石网坠。鱼网是麻绳织成的,有大有小。

用撒网捕鱼的办法,生产效率大为提高,一网下去,可能捕到几十条鱼,或几百条鱼。新石器时代捕鱼活动,不仅在浅水中进行,而且还能乘坐小船,划到深水中撒网捕鱼。尽管那时的木船和鱼网还十分简陋,但是我们现代化的捕鱼事业,正是在它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鱼钩、鱼叉和鱼镖这三种工具绝大部分是骨制的,也有少量是蚌制的,虽都是用于捕鱼,但其使用方法是不同的。

鱼钩用于钓鱼,虽然鱼钩的制作不如今天的精致,但也是离不了长竿和垂线,鱼叉用于刺鱼,鱼叉头上都有倒刺,或单排倒刺或双排倒刺,它是为了刺入鱼体鱼不能拔脱。我们在遗址中发现的鱼叉只是叉头,在使用时把叉头绑扎在一根长木柄上,或者把叉头绑扎在短木柄的一端,在木柄的另一端拴一根长绳子,用手投掷鱼叉,当叉中鱼时便把绳子收回,游鱼即可束手就擒。鱼镖,是用兽骨制成的镖枪,使用的方法当与鱼叉相同。

围猎与陷阱

围猎是原始人惯用的一种手段,这在民族学资料中多有记载。原始人一齐出动,手拿木棒、木矛或者举起火把,把野兽围逼到悬崖绝壁让其摔死;或者预设栅栏,把野兽围赶入内将其打死;或设网罗,围追野兽迫其自投罗网。或者预设陷阱,引诱野兽陷落,将其捕获。采用陷阱的狩猎方法,是一种比较安全的生产方式。

早期的人们常用自然陷坑猎获野兽,后来人们从多方面总结了经验,根据野兽活动的规律,有计划的设置陷阱。陷阱是野兽的死对头,再凶猛的野兽只要跌入陷阱,便会一技莫展,威风扫尽;再善跑的兽类只要跌入陷阱,它的腿就会变得十分笨拙。焚林而田,竭泽而渔

“焚林而田,竭泽而渔”是《淮南子·本经训》中对古代渔猎情况的描述。“焚林而田”是人们利用火的力量,把一部分林木围烧起来,机智的猎人都埋伏在火圈以外,随时准备捕获从火里逃出来的烧伤了的野兽,整个氏族成员都在期待着烈火的平熄,然后脚踏余烬,把烧死的野兽扛回住地。

但是这种措施并不能经常使用。因为焚烧一定范围的林木,固然可以获得一大批被烧死烧伤的禽兽,可是它一方面对采集经济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另一方面获得的禽兽,只能满足一时的饱餐,被烧死的禽兽并不能长期储存;还有一方面的不良后果,即林木烧毁了,使活着的禽兽只有远离人群另外去找栖居的地方,给以后的狩猎活动带来了麻烦。

不过在远古时代到处都是丛林草原,人烟稀少,人们采取“焚林而田”的方法,或许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氏族林立的地区,这种狩猎方法的确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关于“竭泽而渔”的作法,只能适用于较小的泊池水塘。它是把水塘泊池中的水排除干净,使各种鱼类脱水被捕。如此捕鱼方法是非常辛苦的,但最后的收获也是丰富的。

据说还有一种方法,人们下在水里,把鱼围赶到浅水处,然后用篮子捕捞。猎狗的使用狗,是最早变为家畜的。它可以替人们报警和守夜。在主人狩猎时,它又是猎人的助手。特别是象猎取野兔之类的动物,猎狗更可以单独出击追捕。但是在新石器时代早期的遗址中,发现了作为家畜饲养的狗的骨骼,因此可以说狗被人们驯服,最迟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已经出现。

弓箭不仅是狩猎的先进工具,而且也是用于战斗的重要武器。网坠的发现,是当时人们用网捕鱼的确切证明。鱼叉、鱼镖还可以借助弓的力量发射捕鱼。这时的陷阱,经常变成了人们储存肉食的“仓库”。这里的狩猎工具和方式,并不一定是十分完全的,或许还有许多其他的工具和方式。不过它也基本上可以反映原始社会的渔猎情况的梗概。各地狩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也是明显地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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