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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隐婚族的困扰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05:46:03

夕阳隐婚族是指有着强烈的情感需求的老年人,他们谈起夕阳无限好的“黄昏恋”,却因种种原因被迫或自愿选择了“隐婚”:如同夫妻一样生活,却不进行婚姻登记。

据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2009年底,中国60岁以上人口数已占总人口的8.3%。另一项调查显示,80%的丧偶老人有再婚愿望,但是兑现婚姻登记的不足一成,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选择“隐婚”——如同夫妻一样生活,却不领证。

原因

老人的黄昏恋,已经不仅仅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还掺杂着双方家庭的意见。这里面有社会舆论、世俗眼光、子女态度、家庭财产等多种原因,感情不能公开,不被接受,甚至不能提及。老人们上了岁数后,更注重语言和精神上的交流,避免孤独。而“隐婚”的出现,其实就是一种交友方式,可以解决心灵和感情上的空虚。

据专家分析,老年人隐婚现象之所以大量存在,是因为老年人的婚姻没有自由,受到子女的执意阻挠,万般无奈之下,只能选择“隐婚”这种方式。

不少单身老人由“再婚”走向“搭伙”,正因为过不了子女这一关。不少子女对老年人再婚有一种鄙视态度,认为这是一种“原罪”,而实际上,爱情并不会因为年纪的增加而老去,老年人也有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

有的老年人虽然感情好,儿女也支持,但两人并不想结婚扯证,因为怕给儿女添麻烦。虽然住在一起,但两人最初就商量好了,经济上保持独立,“将来‘走’了以后,各管各,不给子女添麻烦。”

隐患

一位律师表示在接触过多起与老年人婚姻有关的民事诉讼中,其实‘隐婚’对老年人的伤害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

现实生活中,有的老人在“再婚”伴侣去世后,被对方子女赶出家门,居无定所;有的老人分手时向对方索要财物,引发纠纷。

专家建议

“老年人的再婚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由于财产等原因,子女对老年人再婚大多干预,致使许多单身老年人的情感处于‘动荡’状态,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辽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员张思宁说。

与此同时,尽管“隐婚”能给老年人带来暂时的平静和安稳,但其中一位老人过世后,或是二位老人因发生矛盾分手时,种种问题就会暴发。

“我接触过多起与老年人婚姻有关的民事诉讼。其实‘隐婚’对老年人的伤害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辽宁隆丰律师事务所王乃龙律师说。

王乃龙说:“因为没有婚姻登记,‘隐婚’老人无法按照法律规定,以配偶身份成为法定继承人。也因为没有婚姻登记,老人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类似官司很难打。”

中国法学会会员李振革则认为,老年人选择“隐婚”,的确存在许多隐患。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办理婚姻登记,婚姻关系无效,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老年人再婚时,为避免财产纠纷和儿女反对,无奈选择“非婚同居”,老年人的“再婚”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李振革表示,尽管法学界有专家提出,可设计“非婚同居”制度,为老年人“隐婚”提供法律保障,但在现有婚姻法律制度下,全社会应更多思考如何为老年人再婚登记提供帮助。

“除了完善法律规定、加强司法力度,老年人婚姻还需要人们转变观念和社会舆论支持,”李振革说,“保障老年人婚姻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参与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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